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發放二歲以上未滿五歲幼兒育兒津貼及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9月29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10132685號函辦理。
1.今年7月已有領取津貼者,直接銜接,家長不用申請;「就學補助」按月於每月月底前撥付前1個月的就學補助至家長帳戶(例如:8月就學補助於9月30日前撥付至家長帳戶)。
2.今年7月沒有領取津貼者,家長可採線上(網址https://e-service.k12ea.gov.tw)申請,或採「郵寄」或「親送」申請表至幼兒之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經核定機關核定就學補助後,「就學補助」按月於每月月底前撥付前1個月的就學補助至家長帳戶(例如:8月就學補助於9月30日前撥付至家長帳戶)。
五、檢附教育部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讀一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就學補助文宣及公文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