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1年6月9日南市衛心字第1110101205號函辦理。
二、本府衛生局提供疫情期間染疫者、密切接觸者隔離期間或康復者返校上課或重返校園職場出現心理壓力等問題,或有家屬因染疫死亡之傷痛需撫平者,免費進行心理諮商及心理關懷服務,請協助轉知運用。
三、檢附衛生局函文1份